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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公告(2008年 第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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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埔海关 200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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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中国电子口岸相关业务,我关决定调整关区企业电子口岸预录入备案和授权办理部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8年11月1日起,关区企业电子口岸预录入备案和授权业务统一由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负责办理,我关各隶属海关、办事处企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中的备案及权限申请。相关审核所需提交资料不变。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27号附楼二楼 咨询电话:020--82130013 二、关区注册企业办理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新入网、制作操作员卡、IC卡信息变更及解锁等业务仍按原流程办理。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