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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系统部门管理员卡、操作员卡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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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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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说明 银行增加、变更部门管理员卡或操作员卡,必须先自行录入申报资料,待电子口岸广州分中心(以下简称“广州分中心”)查核资料后,方可申请制作IC卡。
(二)业务流程 先使用银行本部门或上级部门管理员卡进行数据的录入、修改申报后,致电广州分中心,待广州分中心确认信息正确后,带备所需资料方可前往广州分中心递交资料制作IC卡,并缴交费用。
(三)所需资料 一、增加、变更管理员卡、操作员卡 1、单位证明(内容须包括:办理业务类型、涉及卡类持卡人姓名、卡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2、《银行管理员IC卡登记表》、《银行操作员IC卡登记表》; 3、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同一银行内需变更持卡人的旧IC卡(仅限于变更持卡人时递交);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更新、解锁管理员卡、操作员卡 1、单位证明(内容须包括:办理业务类型、涉及卡类持卡人姓名、卡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2、持卡人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须更新或解锁的管理员卡、操作员卡。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23~427窗口 联系电话:业务热线020-38920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