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部门管理员卡、操作员卡办事指南

(2008-04-17)

(一)业务说明

银行增加、变更部门管理员卡或操作员卡,必须先自行录入申报资料,待电子口岸广州分中心(以下简称“广州分中心”)查核资料后,方可申请制作IC卡。

 

(二)业务流程

先使用银行本部门或上级部门管理员卡进行数据的录入、修改申报后,致电广州分中心,待广州分中心确认信息正确后,带备所需资料方可前往广州分中心递交资料制作IC卡,并缴交费用。

 

(三)所需资料

一、增加、变更管理员卡、操作员卡

1、单位证明(内容须包括:办理业务类型、涉及卡类持卡人姓名、卡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2、《银行管理员IC卡登记表》、《银行操作员IC卡登记表》;

3、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同一银行内需变更持卡人的旧IC卡(仅限于变更持卡人时递交)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更新、解锁管理员卡、操作员卡

1、单位证明(内容须包括:办理业务类型、涉及卡类持卡人姓名、卡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2、持卡人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须更新或解锁的管理员卡、操作员卡。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423427窗口

联系电话:业务热线020-38920170